衢州市新生代企業家聯誼會信息公開制度
衢州市新生代企業家聯誼會
信息公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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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本會的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發布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促進本會規范運作,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信息公開是指將可能對本會產生重大影響而會員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以規定的方式向會員或社會公布的行為。
第三條??本會信息公開的內容包括:
(一)會員(理事)大會、會長辦公會議的決議;
(二)對本會發展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本會的財務情況;
(四)本會接受政府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物資使用情況;
(五)本會接受政府職能委托、授權、轉移情況;
(六)本會會員企業可以分享和共享的信息。
第四條??發布的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已經發布的信息有錯誤、遺漏或誤導時,應及時發布更正公告、補充公告或澄清失實公告。
第五條??信息發布的載體是:本會網站、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和內部刊物。
第六條 經會長辦公會議授權,秘書處負責信息發布。
第七條 信息發布程序:
(一)信息提供者核對信息資料并簽字確認;
(二)秘書長進行規范性審查并簽字;
(三)會長或會長授權人簽發。
第八條 涉及到社會重大影響的事項發布,須報請政府相關業務指導部門同意方能發布。
第九條??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報告等信息需經會長辦公會議或會員(理事)大會審議通過后方能發布。
????第十條??不發布?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的信息。
第十一條??本會發布的信息要分類專卷存檔保管。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本會會長會議審議通過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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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新生代企業家聯誼會
? ? ? ? ? ? ? ?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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